号: 11341000MB1914912E/202011-00023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0-11-1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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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的意见》政策解读 

作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时间:2020-11-13 11:35 信息来源: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阅读次数:

10月19日,中共安徽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的意见》(皖退役军人组办﹝2020﹞13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和背景

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他们在巩固基层政权、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特长和优势,是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的意见》。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聚焦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目标要求,持续夯实军事人力资源转化基础,充分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热情,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有效促进军队人力资源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建设美好安徽取得新的更大进展中再立新功,奋力推动新时代美好安徽跨越式发展。

三、起草过程

根据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事项安排,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合法性审查,形成了《意见》,会同相关单位正式印发。

四、主要举措和工作亮点

重点明确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的5个方面和12项工作举措。

(一)在巩固基层政权中发挥作用

分别从“兵支书”、“兵小组长”及退役军人党员培养使用方面发挥在基层政权建设中的作用。注重培养使用“兵支书”。建立选拔和使用长效机制,将优秀退役军人党员纳入村和社区后备力量队伍,结合实际开展专项培养、专门培训、专岗培育。注重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推选进入村和社区“两委”班子,担任正职的应占一定比例,并在乡镇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予以倾斜。注重推选使用“兵小组长”。积极引导村民依法推选优秀退役军人担任村民小组长,协助村委会开展村民自治和农村公共服务,发挥村两委和村民之间联系沟通的桥梁作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注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挥退役军人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他们立足本职、担当作为、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加大在优秀退役军人中发展党员力度。

(二)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

主要包含人才振兴、产业振兴和文明提升三项举措,关于组织振兴和生态振兴方面举措分别融入到基层政权建设和产业振兴中。助力人才振兴。立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职业教育培养,将退役军人纳入乡村人才振兴培育计划,使之成为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助力产业振兴。通过加强政策扶持、强化教育培训、促进创新创业、优化公共服务等多方面举措,有效吸引优秀退役军人回乡创业,带动群众脱贫攻坚,在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做出积极贡献。助力文明提升。发挥退役军人思想积极向上、善于团结群众的优势,挖掘和发动本土人才,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传承良好习俗,着力在乡风文明建设中以身示范。

(三)在助力平安建设中发挥作用

分别从充实平安建设基层力量和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两点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充实平安建设基层力量。将优秀退役军人充实到基层服务中心(站)“老兵调解员”、优抚协理员队伍中;充实到社区综治员、人民调解员、禁毒宣传员、司法助理员队伍中;充实到社区单元长、网格长等队伍中,推动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优秀退役军人政治觉悟高的优势,大力宣传政策,搭建服务群众的平台,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四)在强化志愿服务保障中发挥作用

主要包含充实志愿服务力量和提升志愿服务保障能力两项举措。充实志愿服务力量。鼓励退役军人积极提供志愿服务,依法依规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探索建立一村(社区)一支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模式,逐步推进多层次发展。提升志愿服务保障能力。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搜索、救援、应急抢险、公共卫生等专业化志愿服务队。推动形成属地化管理、跨区域调配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力量。

(五)在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作用

主要包含引领道德风尚和传承红色基因两项举措。引领道德风尚。常态化宣传“全国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以及在各行各业涌现出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事迹,推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突出的退役军人道德模范,引导群众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传承红色基因。组建以功臣模范、参战参试老兵、军队离退休干部为主的理论政策宣传员、国防教育宣讲员和革命传统讲解员团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谱系,激发爱国情怀,弘扬烈士精神,营造崇尚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推动红色精神传承与基层宣传工作融合发展,鼓励带动更多优秀青年参军入伍、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将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密切配合,合力推进。二是加强思想引领。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作用,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强化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意识和行动自觉。三是加强荣誉激励。加大褒扬和宣传力度,选树先进典型,营造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