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0MB1914912E/202103-00029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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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作者:市退役军人局 发布时间:2020-07-16 09:55 信息来源:黄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为规范中共黄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中共黄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印发《中共黄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就有关问题予以解读。

一、《规则》制定的具体依据?

主要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黄山市委工作规则》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为何要制定此《规则》?

中共中央201946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局党组201938日印发的《中共黄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里面个别条目与之有小许出入。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中共黄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退役军人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故而制定本《规则》

三、《规则》主要内容有哪些?

共七章二十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职责;第三章 组织原则;第四章 决策与执行;第五章 思想作风、党风廉政和法治建设;第六章 监督与追责;第七章 附则。

四、《规则》明确局党组如何做出决策?

党组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局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等程序,按照规则由集体讨论和决定。党组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党组讨论和决定发展党员、处分党员重要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和党中央有关规定执行。局党组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会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会议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前3天通知党组成员,并提供必要的文件、材料,并报告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局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五、《规则》明确如何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组民主生活会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确定主题,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会议召开之前,党组应当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创新理论以及有关文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上门走访等有效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党组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党组民主生活会上,由党组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形成的资料在会后全部立卷归档。针对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会议情况和整改措施。党组应当制定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提前10天向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会议准备情况。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等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报送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

六、《规则》明确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局党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党组应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研究解决本局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总结。党组每半年至少1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上1堂廉政党课。党组成员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述德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廉洁从政,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党组应积极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及时沟通有关工作情况,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检查。